【音频解读】越秀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5-22 00:00:00 文章来源: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A- A A+ 】
越秀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广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措施》《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十四五”规划托位指标落到实处。结合我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局在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越秀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统筹考虑了我区托育服务工作实际,以推动托育服务提质扩容为主线,在增加普惠供给、队伍建设、要素保障、优化监管等方面,解决托育服务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分年度细化托位规划指标任务。按照“十四五”规划指标,按序时进度分解全区18条街道2024-2025年度托位指标。按照大力发展“一街道一普惠”“幼儿园办托班”“用人单位办托”等不同模式测算各类举办主体新增托位指标任务。
(二)多措并举制定20条工作措施。围绕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强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培训、完善支持婴幼儿照护发展措施和健全综合监管执法体系等四个方面,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建设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搭建街道、社区托育服务网络等推动全区托育服务发展。
(三)完善托育服务保障机制。明确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系,细化安排部署。强化财政支持,积极争取区级配套资金。强化动态管理,将各单位、各街道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全区医改考核、生育友好支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评价和高质量发展考核。
三、主要特点
一是以增加供给为核心。围绕“十四五”规划托位指标任务,综合考虑各街道托位利用情况、规划年份常住人口增长情况等建立全区托位规划系数模型,明确托位增长最低水平。全面回应当前托育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的问题,侧重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把普惠性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并逐一进行指标量化。
二是以解决问题为重点。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培训、完善普惠托育价格体系、强化托育场地保障和支持存量资源利用、简化登记备案制度等措施,进一步疏解托育服务发展堵点难点,拓宽托育企业参与空间。
三是以便民利企为抓手。与已有政策衔接,既有融合吸收,也有开拓创新,针对备案复杂问题,提出实施“一园一策”,全面提高因消防验收不合格等原因暂未能备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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