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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越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24 11:56:1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点击查看原文:(穗环越〔2021〕1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联合印发《越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越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越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越秀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缓解空气污染的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起草过程

《预案》以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为依据,是《越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统领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与区相关部门和街道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企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等共同组成越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预案》的起草过程充分征求了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区政府同意后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和越秀区应急管理局的名义联合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预案》成立越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

(二)预警

《预案》指出,一是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二是预警发布,区应急指挥部接收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及应急响应启动、调整、解除等信息后,及时向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社会公众等转发,并通报启动对应等级的响应措施;三是预警措施,不同等级分别采取不同的预警措施。

(三)应急响应

《预案》指出,应急响应分为Ⅲ级、Ⅱ级、Ⅰ级等3个等级,对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内容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根据响应等级逐步强化减排措施。

(四)应急评估和信息发布

《预案》要求,应急响应启动后,区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就应急措施的减排效果、环境质量改善效果、社会经济影响等进行简易程序评估,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次应急响应进行及时总结。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预报数据、预警信息、应急响应信息以及健康提示信息等。

(五)应急保障

《预案》要求,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队伍;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区有关部门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经费列入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并由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安排。

(六)监督管理

《预案》对应急宣传教育、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监督考核等方面工作做了部署。

四、咨询途径

如有疑问的市民可向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进行咨询,电话:8107506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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