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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广州市越秀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30 15:20:55 文章来源:越秀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小:【 A- A A+

点击查看原文: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越秀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解读




一、制定《应急预案》的原因

为建立健全我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苗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预案》制定的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四)《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五)《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

(六)《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

(七)《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九)《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

(十)《广东省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十一)《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十二)《广州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7章,分为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和报告;分级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实施等七个部分。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分级标准、工作原则等内容。明确了本预案适用于涉及我区行政区域内突发或区外发生涉及我区的疫苗安全事件的防范应对、应急处置工作。明确疫苗安全事件分级标准。疫苗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依次对应Ⅰ、Ⅱ、Ⅲ、Ⅳ级响应。

(二)组织体系。明确越秀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架构,包括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机构(工作组)等;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三)监测、预警和报告。明确监测、预警和报告等内容,包括报告责任主体、报告程序和时限、报告内容和方式等。

(四)分级响应。明确I、Ⅱ、Ⅲ、Ⅳ级响应启动、响应执行、响应结束等内容。明确I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的启动部门;发生疫苗安全事件后,在上级药品监管部门统一指挥下,区应急指挥部执行I级响应或Ⅱ级响应或Ⅲ级响应或Ⅳ级响应,按程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后期处置。明确事件评估、工作总结、善后与恢复等内容。

(六)保障措施。对信息保障、人员及技术保障、物资和经费保障应急培训应急宣传责任与奖惩等内容进行规定。

(七)预案实施。对预案组织制定、负责解释的部门及实施日期进行规定。

四、《应急预案》如何落实

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越秀海关按照《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做好辖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具体情况如何进行咨询

如有疑问,市民可向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咨询,电话:8354069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13号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510000)。



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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