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0-08 19:03:28 文章来源: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A- A A+ 】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国家、省、市对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以下简称“三防”)工作提了新要求。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办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2024年,省、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省级、市级三防应急预案,调整了响应条件设置、预警与响应联动、预案衔接与实用性等方面内容。
同时,原《广州市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19年9月印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规定,已到评估修订期限。近年来我区三防工作积累了新经验,在三防指挥体系、责任落实、联合值守、工作机制、能力建设等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工作指引和工作方案,有力有序应对了多场强降雨和台风侵袭,有必要开展预案修订,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新做法、新机制在新《预案》中体现。
二、修订过程
《预案》先后三次征求各有关部门和街道意见并召开专家论证评审会,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对多数修改意见予以采纳,对未采纳的意见已协商一致,经由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于2024年8月29日印发。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共分总则、基本情况、组织体系与职责、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信息报送与处理、监督管理、附则共10个章节和10个附件。
(一)总则。包括指导思想、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内容。
(二)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气象水文、防洪排涝设施等内容。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包括区三防指挥部、专家及其职责、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等内容。
(四)预警预报。包括预警预防信息、预警预防准备、会商、预警预防行动、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等内容。
(五)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响应工作基本要求、启动条件,指挥部坐镇指挥和联合值守要求,其他三防指挥机构工作要求,先期处置、响应措施、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级别、类别的转变或终止等内容。
(六)应急保障。包括通信、应急队伍、水电气讯、油料、交通、资金、物资、社会动员、人员转移、避难场所、医疗防疫、安全防护等13类应急保障措施。
(七)后期处置。包括救灾救济、善后处理、恢复重建、社会捐赠和救助管理、保险,调查分析、后果评估及总结等内容。
(八)信息报送与处理。明确了信息报告、督查反馈、信息发布的方式和内容。
(九)监督管理。包括监督检查与奖惩,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内容。
(十)附则。主要为汛旱风冻相关名词术语定义,以及本预案修订要求。
四、主要特点亮点
(一)明确工作目标原则。
将预案“编制目的”改为“指导思想”,明确提出把“不死人、少损失”作为三防工作目标,完善工作原则,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增加“坚持党委领导”,突出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调整区三防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分工。
根据当前机构改革情况,增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林业园林局等2个成员单位,目前共有44个成员单位。同时,逐一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三防工作中的职责,例如调整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区房屋管理局关于人防工程、区建设水务局关于林业园林等方面的职责分工,明确区公安分局在临灾转移群众过程中的职责等,确保各部门、各街道在三防工作中肩上有责。
(三)调整参与联合值守要求。
一是调整区三防指挥部坐镇指挥领导。当启动防汛、防风一级应急响应时,由区主要领导坐镇指挥,进一步加强全区应急力量和资源的统筹协调。
二是调整防暴雨响应联合值守级别。当区三防指挥部启动防暴雨内涝三级应急响应时,区房管局、区建设水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园林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越秀交警大队派员到区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参与联合值守,开展相关防御工作,提前一步做好应急处突准备。
三是调整联合值守人员。调整防汛、防风二级应急响应的联合值守人员为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并增加区委宣传部为联合值守单位,一级应急响应时为各单位主要领导;参照市预案调整防暴雨二级应急响应的街道值守领导为分管领导。
四是明确三防责任人AB角制度。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设立AB角(只有1名主要领导的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设立AB角),汛期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辖区,强降雨和台风影响期间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坐镇应急指挥中心指挥,统筹防范应对工作。
(四)优化了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
一是优化区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防暴雨内涝、防旱和防冻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保持基本不变;防汛应急响应启动的主要条件调整为中大水文站洪(潮)水位;防风应急响应启动的主要条件,从依据市的“防风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依据市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信号”,提升应急响应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是增加市、区应急响应联动。当市级会商研判意见或有关防御工作部署中明确将我区列为重点关注区时,我区应急响应等级不应低于市级应急响应等级。
(五)增加越秀区“五停”实施指引(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按照省、市三防预案要求,增加我区自行启动“五停”的机制,提出涉及“五停”范围的行业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五停”机制的要求。
五、应急预案咨询方式和地址
如有疑问,可向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咨询,电话:8388072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筑溪西街10号一楼(邮政编码:510199)。
相关文件下载
- 2024-10-08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