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10 15:49:29 文章来源:区建设水务局 字体大小:【 A- A A+ 】
点击查看原文: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越秀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业经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印发,现对《应急预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应急预案》的原因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用户切实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履行对社会的服务承诺,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快速、有序处理自来水供水管网(以下简称管网)的各种爆漏事件,贯彻“抢修即是抢险”的服务理念,有效地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预案》制定的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排水安全预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爆漏抢修业务流程管理办法》(穗自来水〔2015〕127号)及供水行业的相关技术规范等,结合越秀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8章,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八个部分。
(一)明确领导小组架构。为统一领导和指挥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行动迅速、有条不紊,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减少次生灾害,成立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供水突发事件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主要领导、越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有越秀区委宣传部、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越秀区应急管理局、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越秀区民政局、越秀区司法局、越秀区财政局、越秀区商务局(越秀区交通运输局)、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越秀区审计局、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越秀交警大队、广州市供水公司中区分公司和越秀区18条街道办事处。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应急预案》明确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越秀区应急管理局、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职能局、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中区分公司和越秀区18条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三)明确各级抢险队职责分工。《应急预案》明确市级、区级、街道等各级抢险队的职责分工。
(四)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应急预案》明确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接收、响应启动、应急行动、事后评估整改等流程处置。
《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将视情况变化对《应急预案》作出相应修改,报越秀区政府批准实施。
四、《应急预案》如何落实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将会同越秀区应急管理局、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职能局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和越秀区18条街道办事处按照《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做好辖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具体情况如何进行咨询
如有疑问,市民可向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水务管理科进行咨询,电话:020-8765395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2号东川大厦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邮政编码:5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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