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2021年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及有效性评估调整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9 15:08:03 文章来源:区府办 字体大小:【 A- A A+ 】
越秀区2021年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及有效性评估调整情况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越府办〔2020〕10号),越秀区政务公开办近日组织对2021年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件,以及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印发的文件开展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现将总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公开属性及有效性评估调整情况
本次对2021年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文种为“请示”“报告”“函”的文件除外)进行评估,已主动公开的文件中失效6份,已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标注失效,详情如下:
二、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文件公开属性及有效性评估调整情况
本次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印发的文件(文种为“请示”“报告”“函”的文件除外)进行评估,将1份文件从“依申请公开”调整为“主动公开”,并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详情如下:
已主动公开的文件中失效4份,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标注失效,详情如下:
广州市越秀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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