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19:00:47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A- A A+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条,含行政许可45条,较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2024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对资金下达公示情况的规范管理,按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全年按要求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扶贫资金安排情况、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信息。全区71个部门预算单位按统一的公开格式全面向社会公开2024年度预算信息;按时完成202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的有关要求,畅通受理渠道,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闭环管理机制,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我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办结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及时、准确、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对照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规范栏目设置,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共享工作成效。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公开前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前严格审核,公开后及时更新,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按要求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二是政务公开个别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如对外公开电话。2025年,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常态化的意识,多渠道、多种形式加强内容提炼,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促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点击下载: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相关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