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17:33:43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A- A A+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编制了《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条(含行政许可59条),较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一是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变更数量增多;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主动公示资金下达情况。全年按要求做好政府和本部门预决算信息、预算调整方案、代理机构变更信息、绩效评价报告、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本部门职能分工等信息的公示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办结6件(含上年结转本年办理1件),较2022年收到信息公开数量无明显变化。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的有关要求,畅通受理渠道,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闭环管理机制,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及时、准确、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优化规范栏目设置,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按要求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公示年度检查工作计划。二是依法推进“双公开”打造“阳光财政”,组织落实2022年度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和公开情况检查。其中,检查2021年决算公开和2022年预算公开区级部门70个、区级预算单位241个。推动区属单位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五)监督保障。对标对表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核政务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按要求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2024年,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盯政策解读工作的机会,多种形式丰富政策解读,促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点击下载: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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