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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17:33:43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A- A A+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编制了《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条(含行政许可59条),较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一是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变更数量增多;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主动公示资金下达情况。全年按要求做好政府和本部门预决算信息、预算调整方案、代理机构变更信息、绩效评价报告、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本部门职能分工等信息的公示公开。





   图片1.png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办结6件(含上年结转本年办理1件),较2022年收到信息公开数量无明显变化。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的有关要求,畅通受理渠道,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闭环管理机制,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及时、准确、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优化规范栏目设置,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按要求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公示年度检查工作计划。二是依法推进“双公开”打造“阳光财政”,组织落实2022年度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和公开情况检查。其中,检查2021年决算公开和2022年预算公开区级部门70个、区级预算单位241个。推动区属单位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五)监督保障。对标对表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核政务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按要求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图片2.png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2024年,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盯政策解读工作的机会,多种形式丰富政策解读,促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点击下载: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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