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侨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15:46:25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州市越秀区侨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越秀区侨务局2023年度实施行政许可初审1项,即华侨回国定居初审,已纳入《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3年行政许可情况:办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初审),共受理华侨回国定居初审申请10件,送市侨办审批量9件,受理退回量1件(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撤回),同意审批9件,不同意审批0件。此外,越秀区侨务局还承担了归侨身份证明办理、侨眷身份证明办理、征收城镇华侨房屋证明办理、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申办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捐赠额审核、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骸骨、骨灰)入粤安葬、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等6项行政确认事项。越秀区侨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初审)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按照市侨办的统一要求,越秀区侨务局将有关数据报送市侨办,由市侨办统一公开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事项数据,广大群众可上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http://www.gzqw.gov.cn/c/gzqw/bszn/26526.jhtml)或广东政府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400749624854440137001000)查询《广州市华侨回国定居办事指南》,也可到我局侨务和联络科来访、来电咨询、办理相应事项。我局严格按照市侨办制定的《广州市华侨回国定居办事指南》程序、环节、条件等要求进行初审;没有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受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市、区承诺25个工作日办结期限,实际平均办结时间约10个工作日。
(二)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侨办对申请人提出华侨回国定居申请是否受理、审批进度、审批结果在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官网进行公开公示,不收费,越秀区侨务局负责华侨回国定居事项的受理、初审、送审、证明送达等环节,收集的信息有市侨办统一管理。归侨身份证明办理、侨眷身份证明办理、征收城镇华侨房屋证明办理、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申办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捐赠额审核、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骸骨、骨灰)入粤安葬、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等6项行政确认事项的信息由越秀区侨务局管理,并按照市侨办的统一要求,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http://www.gzqw.gov.cn/c/gzqw/bszn/26526.jhtml)进行有关信息的公开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侨办统一要求,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http://www.gzqw.gov.cn/c/gzqw/bszn/26526.jhtml)进行有关信息的公开公布,越秀区侨务局积极做好有关数据对接上报工作,确保公开公布的信息合规合理。
(五)监督保障。我局对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初审)流程进一步优化,实施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初审)办理工作得到群众认可,但仍需继续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常抓作风建设,强化服务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各项政务服务事项。二是要与时俱进做好政策解读和执行,不断加强学习,及时掌握政策动态,规范实施具体措施,注意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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