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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侨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15:46:25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广州市越秀区侨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越秀区侨务局2023年度实施行政许可初审1项,即华侨回国定居初审,已纳入《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3年行政许可情况:办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初审),共受理华侨回国定居初审申请10件,送市侨办审批量9件,受理退回量1件(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撤回),同意审批9件,不同意审批0件。此外,越秀区侨务局还承担了归侨身份证明办理、侨眷身份证明办理、征收城镇华侨房屋证明办理、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申办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捐赠额审核、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骸骨、骨灰)入粤安葬、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等6项行政确认事项。越秀区侨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初审)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按照市侨办的统一要求,越秀区侨务局将有关数据报送市侨办,由市侨办统一公开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事项数据,广大群众可上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http://www.gzqw.gov.cn/c/gzqw/bszn/26526.jhtml)或广东政府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400749624854440137001000)查询《广州市华侨回国定居办事指南》,也可到我局侨务和联络科来访、来电咨询、办理相应事项。我局严格按照市侨办制定的《广州市华侨回国定居办事指南》程序、环节、条件等要求进行初审;没有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受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市、区承诺25个工作日办结期限,实际平均办结时间约10个工作日。

(二)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侨办对申请人提出华侨回国定居申请是否受理、审批进度、审批结果在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官网进行公开公示,不收费,越秀区侨务局负责华侨回国定居事项的受理、初审、送审、证明送达等环节,收集的信息有市侨办统一管理。归侨身份证明办理、侨眷身份证明办理、征收城镇华侨房屋证明办理、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申办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捐赠额审核、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骸骨、骨灰)入粤安葬、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等6项行政确认事项的信息由越秀区侨务局管理,并按照市侨办的统一要求,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http://www.gzqw.gov.cn/c/gzqw/bszn/26526.jhtml)进行有关信息的公开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侨办统一要求,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http://www.gzqw.gov.cn/c/gzqw/bszn/26526.jhtml)进行有关信息的公开公布,越秀区侨务局积极做好有关数据对接上报工作,确保公开公布的信息合规合理。

(五)监督保障。我局对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初审)流程进一步优化,实施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初审)办理工作得到群众认可,但仍需继续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常抓作风建设,强化服务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各项政务服务事项。二是要与时俱进做好政策解读和执行,不断加强学习,及时掌握政策动态,规范实施具体措施,注意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广州市越秀区侨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挂网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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