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16:24:51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有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贯彻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重大民生权益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能够主动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将涉及部门职能、城市更新、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基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保障市民群众知情权。为了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2022年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集《越秀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取得良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宗,结转上年信息公开申请2宗共66宗。其中系统申请25宗、当面申请41宗;办结66宗,办结率100%,其中同意公开的29宗、部分公开的14宗、不属于本机关制作的12宗、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0宗、不予公开的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广东省政府网集约化平台的操作,及时更新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维护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二是制定我局的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责任分工,实行政府信息三级管理;三是动态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台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在全局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和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全面公开、事中公示合法规范、行政执法结果及执法年度数据及时公布。二是由业务科室定期维护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权责清单公示情况,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做到线上线下标准一致。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市、区的部署要求,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告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有关复议、诉讼的权利,自觉接受法律、人民的监督。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信息的形式和内容质量不高;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其他区局的沟通学习,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的能力;二是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从上而下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三是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四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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