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2 14:15:15 文章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2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6号,邮编510115,联系电话:020-83262803, 电子信箱:yuexiufgj@126.com。
一 、概 述
2018年,本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公布统计数据、项目情况、粮食工作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更新的实效性,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局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管理和审核、编辑工作,明确要求信息公开的形式要多样、公开内容要充实、公开范围要准确、公开时间要及时、公开重点要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同时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全面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本局共主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政协委员提案主办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为免于公开件,政协委员提案委依申请公开件。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29条;3.动态类信息10条;4.行政执法类5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9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7.其他信息8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39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2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有区信息网站、微博微信、电子邮件等,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在区信息网站发布。在便民服务上,本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对本局的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行政执法、政务动态、规划计划等政务信息主动在区信息网站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网上申请3宗,占33.33%;当面申请4宗,占44.44%;信函申请2宗,占22.22%。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9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宗,占11.11%;同意公开4宗,占44.44%;同意部分公开1宗,占11.11%;不同意公开2宗,占22.22%;申请信息不存在1宗,占11.11%。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区发展和改革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等方面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和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迫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本局将进一步完善、丰富信息发布的内容,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扩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提高民众对本局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为民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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