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7 08:54:32 文章来源: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A- A A+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uexiu.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3300216。
一 概 述
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区民政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日常更新管理工作。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总体抓、局办公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责任,形成了自上而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发布和撤稿的管理,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知识。主要工作人员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和信息采编技能,切实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公开内容
针对民政工作面广、线长、对象多的特点,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政工作理念,遵循全面、主动、及时、准确、便民的信息公开原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结合全区民政工作实际,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保密合规审查,严防泄密风险,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实效性。
(四)拓宽公开渠道
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多方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传播效率。根据政府信息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以越秀区信息网、宣传栏等传统信息载体为基础进行常态化信息公开,以微博、微信等新兴传媒工具为媒介进行民政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2条;3.动态类信息43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134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7.其他信息3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09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9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 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2018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宗,其中:网上申请4宗,占100%;信函申请0宗,占0%;当面申请0宗,占0%;传真申请0宗,占0%。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4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0宗,占0%;同意公开2宗,占50%;同意部分公开0宗,占0%;不同意公开0宗,占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宗,占50%;申请信息不存在0宗,占0%;申请内容不明确0宗,占0%;其他答复情形0宗,占0%。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
六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这些问题,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处理流程,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及时更新已公开的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方便公众查阅,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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