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3 09:18:36 文章来源:华乐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A- A A+ 】
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uexi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华乐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地址:麓苑路49号二楼,联系电话:83595017)。
一 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华乐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街道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华乐街严格按照《条例》以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市、区重点工作,结合街道办事处职责和工作实际,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
华乐街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贯穿街道各项工作全过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人事变动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细化各领域信息发布的主体、内容、形式、时间、频率及程序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定时公布街道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年共公开街道动态信息240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华乐街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原则,要求经办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质内容分类把关、层层把关,定期通过“越秀信息网”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审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三)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廉洁高效,华乐街通过越秀信息网依法及时公开了监督电话号码,并在华乐街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设置公告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或作出解释说明。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华乐街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部门文件类信息2条;动态类信息230条;其他类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华乐街201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华乐街暂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施收费。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华乐街2018年度无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华乐街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政府信息更新的时效性还不够高。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街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到全面梳理、及时公开、定期维护,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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