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黄花岗科技园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1 09:25:07 文章来源: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州市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黄花岗科技园管理委员会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2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黄花岗科技园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电话:37623592。
一、概 述
2018年,我局(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精神行使职责,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一系列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立局(委)信息发布规范,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发布程序,规范信息发布。二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分类制作政务信息,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越秀区信息网、越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以及越秀区科技信息网主动及时公开,通报包括国家、省、市最新科技政策、项目申报、行业动态等。同时通过《越秀信息》、《越府要情》等载体加大科技信息发布面。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监督投诉电话,开通网上咨询服务,公开收集社会各界对局、委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及时答复。按要求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发布栏目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更有效地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利民的服务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委)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21条;3.动态类信息8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2条; 5.财政预决算信息16条;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0条;7.其他信息56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5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210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0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127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0条。
本年度我局(委)未发生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因此不存在回应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委)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根据公众需求,及时发布最新的科技政策、通知通告。我局(委)充分利用网上传播的即时性、随时性,及时有效地发布国家、省、市、区的最新科技政策及各种通知通告,特别是对市民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编制整理,在网上主动公开,使我局(委)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公众需求。
多渠道、多形式发布政府信息。根据不同的信息类型,我局(委)通过网站、媒体采访、报纸、宣传册、宣传栏以及召开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使公众能最大限度地及时获得所需的信息。
在便民服务上局(委)主动把国家、省、市、区相关优惠政策汇编成小册子,免费派发给企业。同时,制作了相关宣传越秀区以及黄花岗科技园营商环境的广告视频,通过展会等渠道播放,扩大宣传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属于依法公开的公文类信息通过信息网及时公开;属于上下级单位、同级单位之间内部交流的公文类信息不予公开;2018年我局(委)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要求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依申请公开不收取的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
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尽管我局(委)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公开手段不够创新,未能利用好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需要进一步开发、完善。
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及时性等方面的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以落实政府工作部署为重点,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推进我局(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局(委)信息发布规范进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的台账制度,形成较为全面的文档记录。
3.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各类信息的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科技政策解读、科技项目申报等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完善网上办事的服务功能,确保信息服务的即时性和及时性。
4.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对科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结合,宣传重点科技工作、重大科技平台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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