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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城市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8 09:15:41 文章来源:区房屋管理局 字体大小:【 A- A A+

2019225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城市更新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越秀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www.yuexi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城市更新局)办公室,电话:83198707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8年我局进一步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局办公室统筹,依法有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贯彻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重大民生权益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 1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5条;3.动态类信息0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9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4条;7.其他信息3条。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4宗,其中网上申请4宗,6.25%;信函申请1宗,1.56 %;当面申请宗,占92.19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64宗。其中同意公开46宗,占71.88%;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宗,占3.13%;申请信息不存在14宗,占21.88%;其他答复情形2宗,占3.13%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41日起,本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

本局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2018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同比增加,经分析研究,增加的主要是“业务咨询类”。部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类似于咨询问答,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依据《条例》精神,行政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在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等没有明确业务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界限的情况下,如何准确把握上述规定,并且引导申请人理解上述规定是一大难题。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主动学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案例,通过法院的判决深化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相关规定。2.寻求法律指导,进行个案分析,具体问题具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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