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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越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18 00:00:0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越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咨询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委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越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电话:37623592。

一 概 述
   2013年,我局(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精神行使职责,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一系列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立局(委)信息发布规范,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发布程序,规范信息发布。二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分类制作政务信息,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越秀区信息网、越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以及越秀区科技信息网主动及时公开,通报包括国家、省、市最新科技政策、项目申报、行业动态等。同时通过《越秀科技》、《越秀信息》、《越府要情》等载体加大科技信息发布面。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监督投诉电话,开通网上咨询服务,公开收集社会各界对局、委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及时答复。按要求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发布栏目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更有效地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利民的服务功能。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委)2013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41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5条(内容涉及国家、省、市、区的科技和信息化政策),占总体的比例为3.5%;属于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条(内容涉及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1.4%;属于本单位业务类的信息134条(内容涉及本单位的工作动态、重要活动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95%。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委)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根据公众需求,及时发布最新的科技政策、通知通告。我局(委)充分利用网上传播的即时性、随时性,及时有效地发布国家、省、市、区的最新科技政策及各种通知通告,特别是对市民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编制整理,在网上主动公开,使我局(委)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公众需求。
   2.多渠道、多形式发布政府信息。根据不同的信息类型,我局(委)通过网站、媒体采访、报纸、宣传册、召开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使公众能最大限度地及时获得所需的信息。

三 咨询情况
   本局(委)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1000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5000次,当面咨询接待及活动现场咨询约3000人次,网上咨询2000次。

四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属于依法公开的公文类信息通过信息网及时公开;属于上下级单位、同级单位之间内部交流的公文类信息不予公开;2013年我局(委)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要求公开的申请。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尽管我局(委)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2.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3.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及时性等方面的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以落实政府工作部署为重点,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推进我局(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局(委)信息发布规范进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的台账制度,形成较为全面的文档记录。
   3.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各类信息的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科技政策解读、科技项目申报等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完善网上办事的服务功能,确保信息服务的即时性和及时性。
   4.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对科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重点科技工作、重大科技平台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工作。
   
六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41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41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化数 5

附表2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150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200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00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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