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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光塔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28 15:47:21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2013年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光塔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

2014年2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在越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光塔街道办事处,83315441)。

 

一  概  述

2013年以来,光塔街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以及越秀区委、区政府推进发展“1+3+6”系列政策文件中关于深化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维护市民的知情权,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机构成员。根据区委、区政府区划设置调整安排,原光塔街与原诗书街进行合并,并于2013年3月新光塔街正式挂牌运行,街领导及中层干部人员发生了变动。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保持正常开展,根据街机关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的调动情况,光塔街及时对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机关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完善了《光塔街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机关干部的有关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完善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制等,确保定岗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政民沟通,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内容及公开渠道。坚持以人为本,注意设计载体,围绕“热线电话”、“政务微博”、“领导接访”等渠道进一步健全群众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政民交流互动。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把街道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做到街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和办事程序公开、人事管理公开、发展规划公开、重要活动公开及决策公开等。

三是强化整体效应,加强属下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的学习力度,强化机关及属下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要求事业单位全面及时地公开相关文件政策、业务办理流程、活动内容等信息,强化信息公开整体效应,积极完善业务办理流程,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四是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擦亮民族特色品牌。建立了集中社会救助、城镇低保、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等业务窗口的光塔街政务服务大厅,同时按照上级要求,承接了区下放到街道的各项事权,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的运作;在此基础上,设立少数民族居民服务窗口、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综合管理信息窗口、开辟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热线,建立少数民族社区服务网站,为社区少数民族居民提供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就业与再就业、信访诉求、住房问题和邻里纠纷、少数民族群众计划生育服务等综合管理服务,优化和提升对少数民族异地务工人员的公共服务水平。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越秀区人民政府光塔街道办事处2013年全年动公开政府信息24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政府网站外,我街还充分运用公共媒体,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政府信息,扩大政务公开效应。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光塔街道办事处201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  咨询情况

光塔街道办事处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0663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20次,咨询电话接听31032次,当面咨询接待7257次。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光塔街道办事处2013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单位还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0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街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政务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街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还要积极主动梳理街道机关以及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无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240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4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40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1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0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0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0

附表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281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8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7257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1032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0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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