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政府办(侨务和外事办)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5-04 18:36:53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区编办: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初审1项,即华侨回国定居初审,已纳入《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行政许可情况:办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初审,共受理华侨回国定居初审申请21件,送市侨办审批量21件,不受理量0件,同意审批21件,不同意审批0件。由于受理华侨回国定居初审需要查验原件并收取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在网上办事大厅难以操作和受理,故未进驻广州市越秀区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受理。目前侨胞可到我办侨政科,或通过来访、来电及上《广州侨网》咨询《广州市华侨回国定居(初审)办事指南》及审批进度等情况,让申请人清晰了解申请办理华侨回国定居初审须提交的证明文件、办理流程等情况。
(二)依法实施情况。我办严格按照市侨办制定的《广州市华侨回国定居办事指南》程序、环节、条件等要求进行初审;没有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受理华侨回国定居初审和审批承诺30个工作日办结期限,实际平均办结时间约25个工作日,与市侨办制定的办结期限基本一致。
(三)公开公示情况。市侨办对申请人提出华侨回国定居申请是否受理、审批进度、审批结果在《广州侨网》进行公开公示,不收费。
(四)推行标准化情况。由市侨办统一负责制编制《广州市华侨回国定居办事指南》,规范了我区受理华侨回国定居初审、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
(五)创新方式情况。今后拟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拟对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早预约通知办理,提高工作效率,早日提交市侨办审批。
(六)监督管理情况。申请人如对我办工作人员在咨询或受理申请华侨回国定居初审过程中,有不清楚、不满意的,可向市侨办侨政处了解和反映。如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申请人可向政府办或市侨办投诉或举报。
(七)实施效果情况。一年来,我办严格遵守一次性告知制度,侨胞来访来电咨询173批次,侨胞对我办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认可和满意,没有投诉,受到侨胞的广泛好评。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在华侨回国定居咨询、受理、初审整个过程中,前期申办环节,侨胞和工作人员就华侨回国定居有关政策及相关细节要求方面,咨询和解释所花费时间相对较多。下一步,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细化办事说明,以便侨胞对相关政策和办证要求提前进行充分的了解,以进一步提高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我办将继续加强对行政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行政能力。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华侨回国定居相关政策的解释和指引工作,加强对行政许可(初审)实施的全流程监管,切实保障依法依规行政执法,维护侨胞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侨务和外事办)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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