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建设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11-01 15:33:56 文章来源:建设街 字体大小:【 A- A A+ 】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及其他党政综合业务。承担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和辖区政协委员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本街综合协调、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机要、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本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本街所属各类单位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重要文稿的起草和调研等工作。统筹推动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相关工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议。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绩效管理等工作,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考核、奖惩、请休假提出意见。负责社区教育、文化、体育、老干部、群团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扫黄打非、港澳台侨事务和民族宗教事务等工作。统筹各类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辖区经济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全区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汇总分析全街经济发展情况,对全街经济发展进行监测、预测、预警,检查全街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有关工作,支持和促进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发展,做好辖区企业、商会的沟通、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参与实施统计调查、基本单位调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涉及辖区的全市性、全区性重点建设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落实对口支援工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深化辖区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牵头工作,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落实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住房保障、残联、科普等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双拥、优抚优待、红十字会等工作。协调推进社区建设、居民自治、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等工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平安法治办公室。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统筹街道法治工作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12345政府服务热线)。依照有关规定负责出租屋和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机团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基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教育、禁毒、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邪教防范等工作。协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受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调解劳动纠纷和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统筹街道综治中心工作和工作场所建设。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维护等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垃圾分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等工作,按权限依法组织实施土地收储及集体土地征收相关工作。承担“河长制”“林长制”具体工作。开展内街巷环境整治提升、创建文明示范街巷等工作。督促辖区机团单位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综合协调辖区公共环境卫生、除害防病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协调和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和专业资源共同推进社区管理,对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交通管理、房屋管理、市政市容、园林绿化、河道、规划土地、环境保护等涉及专业管理类事务,督促和配合职能部门组织实施。配合做好辖区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急管理办公室。全面统筹辖区应急管理工作。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履行辖区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森林防火、消防工作、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综合减灾、自然灾害救助等职能。负责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推进应急平台对接,各类应急事件的信息上报,组织和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接受上级应急指令调动。负责本街道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街道纪工委、区监委派出街道监察组日常工作及其他纪检监察有关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其他党内法规和监察法等法律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统筹协调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或依法委托以及按程序下放的行政执法权,负责相关的日常巡查、综合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本辖区执法工作。对涉及多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依托综合指挥平台组织协调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派驻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行动。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按有关规定设置机构职责
(一)街道武装部
主要履行街道武装部的工作职能。负责辖区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并协助区人防办做好辖区人民防空事务工作。
(二)街道工会
主要履行街道工会的工作职能。在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团结和动员职工为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职工之家建设,协管和培训基层工会干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做好职工帮扶救济工作,指导基层工会推动职工福利事业的发展。负责区域内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做好区域内工会经费收缴工作。负责指导区域内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协助做好劳模先进的推荐评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街道团工委
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区域团的工作。负责做好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为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团的规章制度,规范基础团务工作,加强区域化团建,推进本区域社区、商圈、园区、“两新”团组织建设,推动社区少工委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引导青年投身社会治理,带领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新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广泛联系青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创业就业、志愿服务、文化生活、维护权益等青年服务项目,服务青年需求、解决青年困难。承办街道党工委和团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街道妇联
在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妇联的领导下,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联系和服务妇女,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团结动员妇女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树立良好家风。关心妇女工作生活,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开展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完成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街道残联
在街道党工委和上级残联的领导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反映残疾人需求;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开展有益活动,为残疾人办实事;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协助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开展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维权、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预防、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等残疾人工作。沟通党和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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