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街道办事处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执法案例的通报(九)
发布日期:2025-04-09 16:24:48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白云街查处的1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和通报如下:
【隐患类型】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临时用电在有导电灰尘和潮湿环境下使用)
【基本案情】2025年3月7日,白云街执法人员在对广东省****工程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临时用电在有导电灰尘和潮湿环境下使用。
【处理结果】调查认定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临时用电在有导电灰尘和潮湿环境下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2023年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点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和《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自由裁量有关标准,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0.29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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