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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0 14:47:21 文章来源:梅花村街 字体大小:【 A- A A+


因工作需要,梅花村街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公民;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户籍不限,身体健康,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四)退伍军人或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初定岗位为街综合行政执法办辅助人员,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梅花村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广州市梅花路57号首层),联系人:谢小姐,电话:020-87004194。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学历证、身份证、失业证或离职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梅花村街道办事处辅助人员报名表》。

(四)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仅在工作日接受报名)。       

三、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进行综合素质考评。由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进行评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前3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胜任的,不予聘用。

(二)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另有一定的绩效考核。



附件:梅花村街综合行政执法办辅助人员报名表2022.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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