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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桥街道办事处招聘第七次人口普查指导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0 10:05:51 文章来源:越秀区洪桥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A- A A+

为做好我街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人口普查指导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履行人口普查指导员的职责与义务;

3.身体健康,能操流利的粤语和普通话,年龄在40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街道社区工作经验者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统计专业或具备社会调查、普查工作经验者、辖内居民优先考虑;

4.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特别是Microsoft Excel和Word),能熟练安装、操作PC端、移动端(PAD、智能手机)软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和录用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27号217房。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只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小一寸近期彩照1张。

(2)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进行考试事宜。

(二)考试办法

考试以面试、机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后,电话通知入围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

1.聘用时间:2020年7月1日-2021年3月31日。

2.工资待遇:面议。

咨询电话:020-83543367       联系人:陈小姐

监督电话:020-83064940

附件:

洪桥街招聘人口普查员报名登记表.doc

洪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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