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06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9-12 18:50:49 文章来源:区府办 字体大小:【 A- A A+ 】
越府函〔2024〕27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06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古念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下塘西路登峰畜牧场地块建设为‘口袋公园’的提案”(第3063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越秀区政府、市林业园林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越秀区下塘西路登峰畜牧场地块(AD0167规划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项规划成果的批复》(穗府函〔2020〕189号),目前下塘西路登峰畜牧场地块(越秀区AD0167规划管理单元)规划用途为行政办公、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其中,公园绿地地块现状大部分为道路,道路两边绿植荒乱;防护绿地地块基本在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由其管理单位根据绿美广州生态云山建设方案统一部署,计划种植乡土树种;行政办公用地预备做登峰派出所的建设用地,目前用地权属为市土地开发中心收储。
二、处理情况
经详细沟通确认,提案中“口袋公园”建设意向选址现主要为行政办公用地,属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红线范围外,为白云山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目前该地块计划建设登峰派出所,非越秀区近期口袋公园建设选址点。
对标《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2016年修订),目前旧登峰派出所面积不达标,需要推进达标建设。新登峰派出所的选址方案于2020年8月经市规委会审议,取得市政府同意批准意见后,调整了下塘西登峰畜牧场地块(AD016731规划单元)用地面积2284平方米(3.42亩)作为新建派出所用地的选址。
三、下一步工作
越秀区将严格按照《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外围保护地带内,禁止建设破坏景观景物、污染环境、阻塞交通、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及防火安全的工程项目。新建的建(构)筑物,其高度应当控制在十五米以内”,将条例规定作为该地块后续建设项目控制指标之一。
感谢您对我市口袋公园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4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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