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政府网
关注·广州越秀发布
微信公众号
主办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融媒体中心
智慧越秀VR旅游平台
网站大数据分析平台
“随心享”定制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关于越秀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0号议案转建议的答复(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20-11-30 15:59:17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安关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对越秀区建设街老旧楼宇公共设施提升改造的议案”的第10号议案转建议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区建设水务局、建设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你们在7月14日、18日进行了沟通交谈。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推进社区微改造基本情况

(一)整体概况。2016年以来,全区上下围绕“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重点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保障群众民生需求,推进落实民生实事”的工作要求,以珠光街仰忠社区为试点,各街均选取一个老旧小区,全面开展微改造工作。微改造工作以“三改造一落实”为主线,以“三线三管”整治为重点,通过改造,使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

“三改造一落实”主要包括以下4项内容:一是改造公共设施。推进“三线”和“三管”整治、完善市政和文体设施,改善休闲娱乐文化活动环境,提升社区智能化、智慧化环境,打造幸福社区。二是改造老旧房屋。通过改造房屋立面、房屋内部和配套设施,改善居民群众居住条件。三是改造人居环境。通过治理“六乱”、拆违清障、强化保洁等措施,整治“住改仓(商)”、清理“二合一”和“三小”场所等,进一步完善治安、消防系统。四是落实长效管养机制。逐步实现老旧小区自治管理和设施设备长效管养,维护改造成果。

(二)建设街社区微改造情况。2017年我区安排了社区微改造经费及社区民生应急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建设街老旧楼宇在化粪池、供水管道、排污管道等公共设施方面的维修改造问题。目前,建设街建设二马路社区微改造项目已纳入2016年市第一批社区微改造项目,正开展施工建设,已完成三线整治工作。建设大马路拥翠小区微改造项目已纳入2017年社区微改造项目, 正在开展编制设计方案及概预算等前期工作。改造内容包括三线改造、破损路面修复、建筑外立面修复、沿街铺面改造、下水排水设施提升、桶点美化、停车点整治、增设文化宣传廊等,涵盖了你们提出的老旧楼宇化粪池、供水管道、排污管道等公共设施的维修改造工作,改造后将对小区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二、我区社区微改造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健全社区微改造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社区微改造工作已列入越秀区重点工作,制定了《2016年越秀区社区微改造工作方案》《2017年越秀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区、街微改造工作领导机构,具体统筹协调项目推进,力促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分步实施,及时总结。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贯彻落实新形势下老旧社区微改造实现“标准化、精细化、品质化”,按照“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可延续”的原则,我区以仰忠社区为试点,积极探索老旧社区微改造新举措,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谋划推广,形成“仰忠模式”。各街道相继开展微改造业务培训及经验交流会,学习借鉴“仰忠模式”,将复杂的改造内容程序化,模糊问题具体化,为提高改造效率、保证工程改造质量打下基础,不断推动社区微改造工作落实到位。

(三)规划引领,注重实效。我区社区微改造坚持高起点做好项目的规划,在设计程序上要求对拟改造范围进行多次现场踏勘,充分调查,听取专家、群众意见。在设计内容上,针对每个社区具体分析,以居民需求和问题为导向,重点关注解决民生实事,同时又加强景观、公共空间、步行系统的打造和历史文化的挖掘,力求实效。

(四)市区联动助力,争取最大支持。2016年、2017年我区38个社区微改造项目均成功获得市更新局的改造资金支持。同时,在市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及时有效解决了改造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对接问题,深化了社区微改造的联动共建。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老旧小区和老旧楼宇微改造关乎到数万老旧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广州“品质城市示范区”建设。你们的议案从我区实际出发,对建设街道老旧社区情况开展深入调研,提出的建议,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推动我区社区微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改造公共设施和综合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区将继续稳步有序推进全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提升城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切实把好事办好。

(一)加强对今后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谋划,在充分摸查调研的基础上,确保每年新增推进一定数量的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促进老旧楼宇公共设施和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力求形成规模效应。

(二)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市的资源向我区倾斜,将我区更多的项目纳入市城市更新年度项目和资金计划,并安排更多的扶持资金,由我区实施改造。同时,我区财政将视财力情况,继续加大对包括建设街在内的老旧楼宇公共设施提升改造的投入,着力提升社区环境,构建和谐社区。

(三)发挥小区居民的主体性和积极性,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加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落实老旧小区长效管养。

(四)积极跟进市出台的城市更新、老旧小区微改造等方面的政策和工作标准,并结合我区实际予以贯彻落实。

感谢你们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17年7月19日


    相关文件下载

浏览次数:-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您是第 - 位访问者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联系方式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