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关于越秀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5号议案转建议的答复(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20-11-30 15:44:5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袁锡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盘活公有物业,为越秀经济发展助力”的第5号议案转建议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区房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科工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你们在7月10日进行了沟通交谈。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盘活利用闲置低端公有物业有关工作情况
(一)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成立公有物业资产监督管理中心。我区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对物业资源的盘活利用,已成立公有物业资产监督管理中心,集中管理区属物业资产,积极支持全区民生事业和经济发展。我区会同市社科院,在全面摸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开展越秀辖内闲置低效物业土地专题调研,为下一步推进盘活利用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力争在多维空间中建载体,在存量资源中招增量,在功能置换中腾空间,最大限度拓展空间载体,助力打造品质城市示范区。
(二)以项目为载体,实现市、区共赢。目前我区正积极对接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探索市属公有物业管理权、经营权下放工作。盘活越秀区辖内闲置低端公有物业,促进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实现市、区共赢。如广州民间金融街一期建设初期,急缺物业资源,经我区积极争取,得到了市的大力支持,将金融街范围内市属的商铺腾空交由我区统一管理,极大加快了项目的建设速度,短短半年广州民间金融街一期创建成功。目前,广州民间金融街集聚民间金融机构数量已达240余家,区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提高。
(三) 盘活物业为创新平台提供空间载体,实现业态升级。积极探索利用闲置物业支持科技驱动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为青创孵化等创新平台提供空间载体。辖内的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利用原有闲置的旧厂房印报楼、印务楼、生活综合楼、生产楼4栋建筑物业,升级改造成为“289艺术PARK园”,引入文创、电商、互联网、教育培训、孵化器、科技类企业,被认定为“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积极做好物业招商推介。我区定期汇总整理相关物业情况,制定个性化、点对点服务方案,争取引进优质项目。
(五)推行公开招租,实现市场化配置。我区自2015年1月起试点推进越秀区房管局代管非住宅公开招租工作,首先在全市探索开展带租户非住宅直管房公开招租工作。截至2016年1月共开展了5批次公开招租工作,合计410个非住宅房屋。经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跟踪评估、研究总结,我区近期进一步推进空置非住宅物业的公开招租工作。
(六)推进越秀区房管局代管非住宅直管房物业续租工作。经区审议,越秀区房管局对租赁期满的非住宅直管房物业,已全面按租金参考价调整租金开展续租工作。
二、下一步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公有物业有关工作举措
我区土地建设强度高,产业发展空间瓶颈制约明显,必然促使我区转型升级发展过程中要在相对空间中找载体,在功能集聚上树特色。你们提出的建议,从我区实际出发,立意深远,富有参考意义。有效盘活闲置低端公有物业,是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现实需要,是进一步拓展我区发展空间的内在要求,对增强我区经济发展后劲、实现经济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为目标,以提高公有物业效益为核心,分类推进闲置低效公有物业盘活利用,在充分可行性研究论证基础上,针对具体项目,制订实施方案,探索争取通过物业置换、调整使用方向等方式,进一步盘活利用辖内公有物业,实现产业引进和物业价值提升双赢局面。
感谢你们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17年7月19日
相关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