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2-09-26 17:14:35 文章来源:区政务公开办 字体大小:【 A- A A+ 】
越府办〔2022〕16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越秀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科工信局反映。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越秀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越秀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及其职责
2.2 越秀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其职责
2.3 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2.4 供电企业职责
2.5 重要用户职责
2.6 电力应急专家组职责
3 情景构建
3.1 电力系统情景
3.2 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
3.3 社会民生系统情景
4 监测与预警
4.1 预警分级
4.2 预警监测
4.3 预警发布
4.4 预警期应对措施
4.5 预警解除
5 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
5.2 响应启动
5.3 任务分解
5.4 应急联动
5.5 现场处置
5.6 社会动员
5.7 信息发布
5.8 应急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事故调查
6.2 总结评估
7 能力建设
7.1 队伍保障
7.2 物资与装备保障
7.3 通信与信息保障
7.4 交通保障
7.5 电源保障
8 监督管理
8.1 应急宣传
8.2 应急培训
8.3 应急演练
8.4 责任与奖惩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
9.2 预案解释
9.3 预案实施时间
10 附件
越秀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为加强越秀区电网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建立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管理规范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本预案适用于本级行政区域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指挥、社会救援、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和大量供电用户停电事件。
按照以下四个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用户配合的电力应急预警、抢险、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体系。
(1)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强化电网风险的预警机制,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应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在广州市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统一指挥下,在区政府领导下,通过区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和越秀供电局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区有关部门、行业和各街道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主干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成立越秀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联席会议(以下称区联席会议),统一领导指挥越秀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由区科工信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越秀供电局董事长担任。
区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武装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越秀供电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分公司、中国联合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区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市联席会议和越秀区委、区政府的应急决策和部署,研究越秀区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决策和部署。
(2)协调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统筹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电力资源安排,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秩序正常。
(3)统一领导和指挥越秀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请求支援。
(4)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进入和解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状态。
区联席会议下设越秀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科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科工信局分管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越秀供电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区科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和越秀供电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落实市联席会议和区联席会议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令;
(2)提出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申请;
(3)组织制订和修改本预案;
(4)建立区联席会议成员及相关单位的应急联络指挥网络,组织和督促开展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5)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向市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区联席会议、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应急处理情况,在需要时请求协助;
(6)协调联动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做好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各成员单位均需建立和完善本系统或本单位内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预案,主要职责分别如下:
(1)区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新闻报道、应急宣传教育以及舆论引导工作。
(2)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我区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武警部队支援事故抢险救灾。
(3)区发展改革局:在发生大面积停电时做好粮食供应保障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监测预警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
(4)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5)区科工信局:会同越秀供电局负责全区电力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协调供电企业修复电力设施,尽快恢复电力供应;协调组织重要用户应急发电成品油供应;组织协调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等单位,做好大面积停电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因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救助工作。
(7)区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
(8)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事发地技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9)区建设水务局:协调电网抢修和协调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恢复城市公共照明;负责做好市政设施的抢险和恢复;根据停电范围内的停水情况,按要求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协调做好供水调度、恢复供应及民众生活用水保障工作。
(10)区商务局: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协助组织应急物资等运输;协调市交通运输局疏导公交站场人群及疏运滞留旅客、维持站场秩序、保障公交系统安全运行工作。
(11)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协调配合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及时启用停电应急广播电视输出和传输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广播信号正常传输。
(12)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各医疗机构做好供电保障。
(13)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电力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及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协调电梯专业救援队伍对停电电梯进行抢修,配合消防部门对电梯被困人员进行救援;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区域的价格监控,应对突发价格异动事件,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5)区金融局:组织金融机构防范、处置大面积停电造成的金融风险问题。
(16)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统筹指导各街道查处管辖范围内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构)筑物、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和燃气设施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的安全隐患;组织燃气公司等单位保障燃气供应,督促做好燃气管道的抢险和恢复工作;负责收集、运输灾后生活垃圾并实施监督管理。
(17)区公安分局:组织停电事件地区的交通指挥,协助疏散事故现场人员,维持道路、交通和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组织消防和事故抢险工作。
(18)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做好威胁电力设施的地质灾害灾情风险评估,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19)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统筹组织次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
(20)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消防和事故抢险。
(21)各街道:负责辖区内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维稳工作,组织开展当地各项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排查、整改及清除清拆管辖范围内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构)筑物、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和燃气设施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的安全隐患。
(22)越秀供电局:组建电力应急指挥中心;制定越秀供电局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建立和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负责电网运行风险、电力供应预警,负责电力突发事件报告;组织电网事故抢修抢险,快速恢复电力供应;为重要用户保障供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
(2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分公司: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分公司: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5)中国联合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分公司: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越秀供电局:组建电力应急指挥中心;制定《越秀供电局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建立和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负责电网运行风险、电力供应预警,负责电力突发事件报告;组织电网事故抢修抢险,快速恢复电力供应;为重要用户保障供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
(2)越秀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其职责:一是服从上一级调度机构的统一指挥;二是启动电网事故处理预案,控制事故范围保证电网安全,尽快恢复电网供电;三是及时将大面积停电的程度和范围等情况向广州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和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
市政设施、党政军机关、码头、运输、医院、学校、金融、通讯、电视、电台、商场和危化行业等单位和重要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户一册)并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要加强本单位供电电源建设和自备应急电源建设,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并组织停电演练,提高抵御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能力。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电力行业的专家,成立越秀区电力应急工作专家组,主要职责:
(1)收集国内外有关信息和资料,研究越秀区大面积停电的预警、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参与策划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方案和演练。督促和指导供电和用电企业研究并采用有效措施和安全技术,提高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水平和应急能力;
(3)参与应急预案修编,提出应急预案完善建议;
(4)参与应急处置和事故分析,及时提供技术支持,提出专业抢险救灾建议。
3 情景构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常见应急情景包括电力系统情景、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和社会民生系统情景等三个方面。
省、市区域电力系统失稳,可能导致损失负荷超过越秀区配网负荷的10%以上,引发一般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
(1)重点保障单位:党政军机关、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停电、通信中断、安保系统失效等;高层建筑电梯停止运行,大量人员被困;引发火灾等衍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2)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监控系统及指示灯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出现拥堵。
(3)城市轨道交通:调度通信及排水、通风系统停止运行;地铁停运,大量乘客滞留;火车停运,沿途车站人员滞留。
(4)通信:通信枢纽机房停止运转,大部分基站停电,公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5)供排水: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无法正常供应;城区排水、排污因停电导致系统瘫痪,引发城区内涝及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等;缺水缺压影响城区消防安全。
(1)临时安置:人员因交通滞留受阻需临时安置。
(2)商业运营:人员紧急疏散过程中发生挤压、踩踏,部分人员受伤,停电导致金融结算中断。
(3)物资供应:长时间停电导致居民生活必需品紧缺;不法分子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4)企业生产:高危企业因停电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甚至引发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
(5)医疗:长时间停电难以保证手术室、重症监护室、产房等重要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持续供电,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6)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影响;如遇重要考试,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
(7)广播电视:通信信号传输中断,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信息发布。
根据越秀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发展趋势等因素,并参照《广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划分为四级,即红色预警(Ⅰ级)、橙色预警(Ⅱ级)、黄色预警(Ⅲ级)和蓝色预警(Ⅳ级),预警分级标准如图:
越秀供电局负责建立电网安全运行监测体系及相关机制,汇总、分析相关监测信息;收集、汇总电网安全运行状况;同时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监控及研究,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
(1)越秀供电局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燃料。
(2)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单位)。可能发生Ⅱ级(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报请市联席会议批准后发布预警。必要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区政府。
若停电未达到一般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级别的,由越秀供电局组织处理,但须将减少负荷和有关用户影响等情况及时报告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1)立即对可能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地区进行负荷限制;
(2)各有关部门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设施、设备、器械等物资储备进行全面监测,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各保障体系反应快速、物流畅通;
(3)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经区联席会议同意后,通过网络、电视台、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提醒各用电户积极主动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停止一切涉及电网操作的工作,并做好停电应急准备;
(5)必要时,协商广州供电局将临时发电设备运送到部分重点单位并进行调试,确保应急用电所需。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当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越秀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要在30分钟内口头(电话或短信)和1小时内书面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广州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信息,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停电区域、初步原因、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已经采取和即将采取的措施、受控程度及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受影响的重要电力用户。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联席会议、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通报区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单位)。
(1)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当确认事件级别属于特别重大(Ⅰ级)或重大(Ⅱ级),报请市联席会议启动应急响应。区联席会议在市联席会议统一联席会议部署下,按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当确认事件级别属于较大(Ⅲ级)或一般(Ⅳ级)的,由区联席会议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按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10分钟内报告市联席会议。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等级,但对社会产生一定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由越秀供电局组织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当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越秀供电局有限公司立即按《越秀供电局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电网设施抢修和设备恢复工作,协调做好重要用户应急供电、队伍支援和物资调配等工作。
当确认发生一般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紧急通知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越秀供电局汇报停电事件情况和已采取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2)成员单位汇报受损情况和已采取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3)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和响应的级别,并发布应急响应指挥令。
(4)研究分析停电对通讯、交通、供水等城市关键基础设施影响,确定对重点行业关键资源(如应急发电车、应急通信车等)的调配原则和审批权限,明确行业间对接联络事宜,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抢险救援队伍的行动。
(5)研究确定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发言人和邀请媒体。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区联席会议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主要应对任务包括: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越秀供电局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重要用户供电进行支援,协调上级电力管理部门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1)越秀供电局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区联席会议统一部署,结合电网事故处置实际需要,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启动I、II级响应时,具备转供电条件的,力争分别在4小时、12小时和24小时内恢复城区负荷转供;启动III、IV级应急响应时,具备转供电条件的,力争分别在4小时、8小时和16小时内恢复城区负荷转供。
(2)越秀供电局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协调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尽快恢复党政军重要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要通信机楼、自来水枢纽加压站、排水、地铁、铁路、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中心城区的电力供应。
(3)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重要电力用户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大关键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障重要负荷正常供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1)重点保障单位:公安部门负责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消防部门负责解救受困人员,开展火灾救援。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越秀供电局提供应急保供电,通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2)道路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道路管理、城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清理路障,为电网应急抢修救灾车辆做好道路出行保障,开辟绿色通道。
(3)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维护地铁出入口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组织人员转移疏散;铁路部门负责组织人员转移疏散;为车站滞留人员协调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及时发布停运等相关信息。
(4)通信:通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并优先为电力应急指挥、电力调度及重要电力应急抢修现场提供应急通信保障。通信运营企业应该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及时启用自备应急电源。
(5)供排水:供水企业应该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及时启用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应急供水措施。
(1)临时安置: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秩序,交通引导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协调受灾群众转移到临时安置点实施救助。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应急交通运力转移受灾群众。商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超市等商贸企业对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安置点的卫生防疫工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为临时安置点提供应急保供电服务。
(2)物资供应: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物资供应价格的监控与查处。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超市等商贸企业对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
(3)供气:供气企业应该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及时启用自备应急电源;供电企业应及时恢复供电。
(4)企业生产和持牌金融机构:企业、持牌金融机构应该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及时启用自备应急电源,企业要防止因停电导致的次生灾害;金融管理部门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持牌金融机构防范、处置大面积停电造成的金融风险问题。
(5)医疗:重点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指挥机构、医院、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应该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及时启用自备应急电源;供电企业应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报请市联席会议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
(6)教育: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学生安抚及疏散,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学校校园秩序。
(7)广播电视:广播电台、电视台应该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及时启用自备应急电源;供电企业应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报请市联席会议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公众要保持冷静,听从应急救援指挥,有序撤离危险区域;及时通过手机、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大面积停电事件最新动态,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1)户内:拔下电源插头,关闭燃气开关,减少外出活动。在电力供应恢复初期,尽量减少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2)公共场所:打开自备的手电筒或手机照明工具观察周边情况,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主动帮助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群体。
(3)道路交通: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疏导,为应急救援、应急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预留救援通道。
(l)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通信、供水、电力、供气、教育、医疗卫生、金融等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2)应急联动机制主要包括应急联络对接机制、重点目标保障机制、应急信息共享机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应急演练协调机制等。
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由区联席会议统一组织,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机构,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及时掌握和报告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抢险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抢修及援助物资装备的接收与分配。
区联席会议可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各有关单位、各电力用户等社会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参与应急处置。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相关要求如下:
(1)特别重大和重大停电事件的信息由市联席会议统一向社会发布和组织报道,区联席会议做好配合。
(2)较大、一般停电事件的信息由区联席会议统一向社会发布和组织报道,必要时可提请市联席会议指导。
(3)信息发布应分阶段进行,首次发布内容主要公布停电的范围、原因、预计时间和组织抢修等情况;应急处置期间主要发布电网抢修进度、事件发展控制情况和供电恢复进度等;电网基本恢复供电后应发布停电原因、影响程度范围和供电恢复等情况,并及时发布应急解除信息。
(4)区联席会议应按照分级响应原则,负责相应级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与市联席会议要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必要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5)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区联席会议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电网损失负荷恢复90%及以上,损失供电用户恢复90%及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区域负荷恢复100%;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6 后期处置
6.1 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特别重大停电事件(Ⅰ级)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停电事件(Ⅱ级)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停电事件(Ⅲ级)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停电事件(Ⅳ级)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件调查组应准确、及时、公正地查清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除组织内部调查以外,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抢修恢复和事故损失等情况,并及时报告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组成调查组,应急处置救援情况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工作,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各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应急处置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越秀供电局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流程、事故抢险与处置体系、应急物质储备。
7 能力建设
区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消防部门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引导社会重视和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认识,通过宣传、培训和组织演练等手段提高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
越秀供电局要按照“平战结合、分层管理、专业搭配、反应迅速、全员培训、骨干优先”的原则,根据需要建立各专业应急处置队伍,负责突发事件先期处置以及急难险重应急抢修等任务;应急处置队伍规模和人员数量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并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要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提高应急处置队伍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重要电力用户要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队伍,通过日常严格管理、培训和演练等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应急处置能力。
越秀供电局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各部门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救援装备,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台账和调用制度,掌握各专业的应急处置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通信运营企业要建立完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公用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在各成员单位间建立有效的指挥、调度、通信联络和信息交换的通信联络机制,确保在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过程中越秀供电局、处置现场、区政府和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通信畅通。
通信方式以移动电话、800兆数字集群共网电话和市话为主;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为备用。各级电力应急处置联络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24小时值班电话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科工信局)备案。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运输单位,配合做好应急运输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各部门和街道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求。
越秀供电局应按照广州电网规划发展思路,做好配网电力系统应急电源规划布局,根据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的要求,增强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应配备适量的移动应急电源、应急发电车等,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8 监督管理
越秀供电局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员工开展防范事故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应通过宣传册子或新闻媒体等方式向公众宣传大面积停电处置常识,增强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越秀供电局和重要电力用户应适时组织员工开展应急处置预案培训和演练,并通过专业技术交流和应急处置工作研讨,提高本企业(单位)应急处置救援业务知识水平。区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和重要用户开展电力应急处置培训。
(1)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本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以加强政府各有关部门、越秀供电局和重要电力用户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应急处置联动。
(2)越秀供电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或配合区政府、广州供电局组织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定期联合重要用户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提高联动、协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
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附则
(1)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3)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本预案由越秀区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由区科工信局会同越秀供电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批准印发之日起实施。
越秀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
越秀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2年6月17日印发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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