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政府网
关注·广州越秀发布
微信公众号
主办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融媒体中心
智慧越秀VR旅游平台
网站大数据分析平台
“随心享”定制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秀区食品药品安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5 00:00:00 文章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A- A A+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越秀区食品药品安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越秀区食品药品安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前 言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和食品药品“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关键时期。本规划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编制,提出未来五年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是我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纲领性文件。

    一、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形势

  (一)成绩与机遇。

  1.“十二五”成绩。

  一是食品总体形势总体稳定可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十二五”期间,辖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件),食品市场总体上处于安全、有序、可控状态。

  二是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按照《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于完成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整合工作,将分散在食安办、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经贸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理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全市率先做到人员、经费、装备和培训“四到位”,构建了相对统一、权威的监管长效机制。

  三是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定《行政审批暂行办法》、《监督抽检工作暂行办法》、修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应急预案》等监管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处罚立案、案审议事规则、涉案物品管理等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明确、细化行政执法证据采集、大案要案处置自由裁量等,全面实施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促进食品监督执法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行政许可统一规范。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采取“延时服务、联合服务、提前服务、贴心服务”等四项服务措施,进一步规范办证程序、优化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限。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将餐饮服务审批过程中的食药监、环保、消防等三部门审批环节纳入并联审批,实现“一门受理、部门联办、跨部门审批”整体推进,为办事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五是食品市场监管全面加强。稳步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率先启动全区域家禽“生鲜上市”试点工作,全区48个市场138个档口销售生鲜家禽产品,全面启动“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新模式,大大减少禽流感疫情对产业的影响,试点工作获得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逐步完善企业自检、监督抽检、第三方抽验“三位一体”多层次、全方位食品安全检测网络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快速检测与定量检验相结合的技术监督模式。

  六是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完成2013年度“越秀区人大1号议案”——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建成4条食品安全示范街、27家流通食品经营企业安全示范店、20个省级示范学校食堂、200家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中山五路美食街、中华广场美食广场被授予“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广场(美食广场)”称号,流花路、农林下路、名盛广场、二沙音乐岛美食街区被授予“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美食广场)”称号。

  七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成效突出。突出对大米、乳制品、肉制品等大宗重点食品品种,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和集体配送单位等食品供应主渠道的监管。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三打两整治”行动、保健食品“打四非”、保障重要节日及广交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等综合专项整治,以及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乳及乳制品、毒豆芽、易制毒药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食品药品、中小学校园周边和重点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等4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

  八是多措并举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主题,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系列活动,让市民群众在食品安全共治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在区食安网站开设“网上公告”、“温馨提示”等栏目,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民参与、共筑安全”的良好氛围。在辖区18条行政街道的主要干道(路面)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并结合当前食品安全热点话题定期更新宣传海报内容。信用监管发挥作用。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以加大信息公开倒逼企业落实第一主体责任,构建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举的社会信用体系。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家评审会、食品安全专家座谈会,推动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新格局。

  2.发展机遇。

  一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进行部署,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以“零容忍”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中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强调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在基层监管力量上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全方位监管网络。

  二是法制层面提供更完善的保障。新《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使现有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尤其是《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突出“全程控制、风险管理、预防为主、社会共治”理念,对下一步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据。

  三是社会公众参与度提升。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参与度显著上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企业等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基础加强。

  (二)问题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虽然越秀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并持续向好发展,但是现有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与产业发展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1.食品药品安全系统风险依然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系统性问题,与我国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水平、社会诚信意识等多方面密切相关。一是产业层次较低,尤其是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安全隐患较多;二是源头环境污染和违规使用高毒农兽药屡禁不止;三是社会诚信道德失范、社会心态焦虑、消费者风险认知偏差等多种因素交互影响,风险叠加;四是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尚未完全落实。食品药品新技术、新品种、新业态快速发展,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链条更加复杂,给食品药品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2.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地方特征明显。作为人口密集中心城区,越秀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呈现显著地方特征。一是越秀区食品药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高,呈现“多、小、散”、粗放型产业发展特点,容易产生食品药品安全质量风险;二是越秀区外来食品供应量大,来源途径广,集散速度快,输入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3.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与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匹配存在差距。一是我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机构场所设备、经费保障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管理制度、执法规范等方面亟待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目前监管方式比较单一,监管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亟待提升,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互联网+”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尚处起步阶段,防范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不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和“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改革创新,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法规体系,建立更加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完善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实施更加严厉的监管执法,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健全更加有力的监管保障机制,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二)基本原则。

  1.监管为民,服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的需要,努力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围绕重点品种、企业、业态和重点区域,提升质量、帮促发展。

  2.依法治理,公正透明。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制,推进食品药品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科学监管,技术保障。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监管手段创新,优化配置安全监管资源。以夯实基层监管能力为重点,加大基层投入。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提升食品药品技术装备水平,推进监管手段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

  4.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和一线防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精细化管理,强化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5.统筹协调,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引导和推动作用,落实各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快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公共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健全与越秀经济社会发展地位相称的、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精细监管、集中高效监管和社会综合治理,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民群众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食品药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将越秀区打造成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的城区之一。

  1.监管机构更加健全。巩固和优化区、街、居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强化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的监管机构设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主要执法装备和业务用房达到或超过国家、省、市相关建设标准,充分满足基层执法需要。

  2.监督执法更加规范。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措施。

  3.风险管理更加完善。实现风险分类分级管理本区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覆盖主要供应渠道和类别,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主要食品品种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4.监管队伍更加专业化。队伍规模基本满足监管工作需求。重点培养风险防控、网络监管和应急指挥处置等专业人才。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素质优良的具备较高专业监管执法能力的基层监管队伍。

  5.检测体系更加权威。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立体化全覆盖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建设基层食品快检点,实现对重点食品检测全覆盖;支持商场超市、肉菜市场开展进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定实施年度食品药品抽检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防控,逐步实现对食品药品的风险监测、溯源管理和专业化技术监管,为加强我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决策参考。

  6.智能监管更加高效。广泛应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实现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智能监管。建成越秀区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中心,使用大数据系统、移动执法终端,实现对食品药品企业实时动态监管、监管数据统计分析、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快速处理、应急指挥等功能,逐步发挥高科技、大数据、云平台监管执法的作用和优势。

  7.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养稳步提升。优化提升“越秀区食品药品真假鉴别与宣传基地”的功能和定位,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中小学校师生接受食品药品安全教育课时不少于8学时,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晓度评分维持在85%以上。

  8.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步向好。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维持低水平,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主要任务与重点项目

  (一)深化体制改革,完善食药监管体系。

  1.建成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权威监管体系”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区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穗食药监人〔2015〕32号)要求,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专业化建设,落实好18个食药监所的办公用房、执法装备和技术设备。按标准建设街镇派出机构业务及辅助用房,每个监管所至少配备一台执法车辆和一台食品快速检测箱,一线监管人员100%配备执法记录仪。

  2.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坚持政府主导、行政首长负责;坚持综合协调、上下左右联动。继续加强和完善街道食安办建设,做实做强街道食安办,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作用;明确细化食安委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建立健全食品监管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促进部门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主动组织协调本辖区内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3.积极探索监管机制创新。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理顺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统一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保障食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的全程有效监管。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综合执法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科学界定各级监管部门的事权,推进形成层次分明、责任清晰、统一协调、全面覆盖的监管工作网。全面落实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

  4.完善责任追究和考评体系。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地方“一把手”负责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街道及领导班子的年度综合评价考核;落实各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合理界定区、街两级监管职责分工;强化督查考评,促进形成上下统一、设置合理、执法有力的行政监管执法体系。

  (二)强化示范创建,打造越秀食药监惠民品牌。

  1.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统筹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做优“规定动作”、做强“自选动作”,突出特色亮点,着力提升市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确保高分好评通过考核验收。

  2.建设“东山口食品药品安全主题示范街区”。创建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1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走廊、1个食品药品知识主题宣教广场,探索建设智慧监管街区,树标杆、壮声势、强引领,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宣教和社会共治共享精品工程。

  3.优化升级“区食品药品真假鉴别与宣教基地”。秉承“监管为主、宣教先行”的理念,优化升级全省首家由政府建设运行的“区食品药品真假鉴别与宣教基地”,运用三级监管网络和新媒体力量,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大力开展宣教培训、咨询送检活动,扩大受众面,提高受惠面。整合各种资源,瞄准智能化创新平台,突出专业化导向引领,注重多元化精准宣传,运用“互联网+”新思维,用足新科技,优化新体验,升级“4D网上宣教基地”,强化专业主题、品质高端、岭南特色、多层拓展、媒体互动,持续扩大影响力,充分发挥其宣教辐射作用,擦亮“食品药品真假鉴别与宣传教育基地”惠民品牌,努力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4.打造省级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围绕“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构建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提升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目标,提高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水平,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将农林下路王府井、广百商圈打造成为省级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

  (三)强化问题导向,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1.构建风险防控体系。突出问题导向和源头治理,结合辖区实际拟定风险清单,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分析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找准监管工作的薄弱点和存在问题,不断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加强政府、企业、媒体、公众之间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建立起与大企业和行业协会的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问题和隐患。

  2.实施风险分级监管。建立完善食品药品企业按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根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类别、管理能力、信用等级等要素,合理划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等级,设定监督检查频次和具体措施。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与舆情应对能力建设。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修订完善《越秀区食品安全事故(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处置指挥、调查、检测、专家指导等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应急培训和处置演练,建设一支训练有素、反应快速、处置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切实有效地防范集体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妥善有效处置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舆情监测、核查和应对工作机制,动态捕捉社会关注热点,及时核查分析反映问题,实现敏感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加强与媒体沟通协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强化监督管理,提升食药安全保障水平。

  1.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及准出机制,督促市场经营业户落实主体责任,完成辖内农贸市场特别是农贸批发市场的自检室建设工作,引导市场经营业户按要求完成自检工作,推动构建食用农产品检测体系。逐年提高食用农产品检测覆盖率,对禽畜肉、水产品、蔬菜等6大类食用农产品实施100%抽检,及时发现并拦截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依法落实检测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倒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提高产品采购标准,全面提高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原材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3.加强食品销售监管。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切实履行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和批发记录等索票索证法定义务;以辖内大型超市、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单位;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主要消费食品为重点品种实施100%监督抽检,着力加强食品添加剂、散装酒经营监管;加强连锁超市供应商入场管理,鼓励食品经营者建立供货商实地查验机制;严格落实过期食品销毁制度,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理方式,加强退(换)货、回收食品的管理;创新网络销售食品行为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机制,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4.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率达96%以上,督促餐饮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行为。强化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推进实施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集体配送单位、城区学校食堂、示范单位100%实施“明厨亮灶”,社会餐饮60%实施“明厨亮灶”。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餐饮示范的特色工程,推动餐饮行业向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加强集中消毒餐饮具和一次性餐具的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

  5.加强食品摊贩的规范和管理。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和总量控制、疏堵结合、稳步推进、属地管理、有序监管的要求,加强对食品摊贩的规范和监督管理。确定相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制定相关鼓励措施,引导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根据食品摊贩就地发展和集中管理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情况下,划定区域供食品摊贩经营,严格实施登记管理,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依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强对食品摊贩的巡查和抽查。

  6.完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过程监管。严格落实药品管理各项规范制度。对药品生产企业、生物制品冷链和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实施医疗器械分级动态管理。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基于风险的量化分级管理;以主流经营企业、专业批发市场、主流电商微商平台为重点领域,以祛痘、祛斑、美白产品为重点产品,以查处非法添加和非法标签标识为重点内容,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标签标识、生产销售未经注册的化妆品,规范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秩序。严把药品安全经营准入关,新开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率达100%。

  (五)强化执法打击,整顿重点领域市场秩序。

  1.坚决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和案源线索交流等信息交流机制,及时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私宰肉、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食品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开展打击私宰肉专项治理,查处销售使用私宰肉等不合格肉品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无证经营和销售“三无”劣质食品等行为;开展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整治,有效治理市场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连翘中药饮片、药品互联网交易企业、打“两非”计划生育药械、化妆品非法添加等“二品一械”专项整治行动,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

  3.强化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新业态研究与监管,针对食品新业态、新品种,重点对餐饮配送、社区餐饮服务、互联网食品经营等的监管规律研究,增强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积极推动科学监管体系的建立。

  (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科技支撑水平。

  1.建立立体化全覆盖检验检测体系。建成立体化、覆盖全区域的“3121”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实现对食品药品的溯源管理和专业化技术监管。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执法快检技术装备的投入,食药监所快检室建设实现全覆盖,每个食药监所配备专职检测员及快速检测箱,加强快检装备的使用培训和使用,促进在日常检查中快检技术的应用,提高现场发现问题的能力。完善市场和超市检测室建设,提升检测能力。在现有的食品市场快检室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推进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检测室(站)能力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对农贸市场快检室的设备进行全面摸查,确保检测设备运作完好,补给试剂配备,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物质的检测、分析和能力。该体系将全面覆盖整个越秀辖区,兼具接受市民免费送检、执法快速筛查、第三方委托送检的功能,同时监督、引导大型市场、超市落实自检。通过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科学制定并实施年度食品药品抽检计划,切实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搭建“智慧中心”科技监管新平台。建设“越秀区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中心”新平台,推行科技化智能化监管,探索科技监管新手段。充分应用近年来我区建立的“四品一械”约2.6万家食品药品企业(单位)的“大数据库”,定期维护更新导入“智慧中心”,实现监管信息可查询、更新,并对全区所有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分发、洗消等环节进行实时动态跟踪监督;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处理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做到第一时间排查、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依托“智慧中心”,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设备,拓展基层日常执法技术手段,现场与“智慧中心”视频链接,现场接受投诉举报,实时报告执法动态,实施现场呼叫、应急指挥、收听收看和召开视频会议等,实现靠前指挥、快速处理。

  3.实现“互联网+”智能化治理。大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与“互联网+”新理念、新技术的融合,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统一、互通、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大数据平台,广泛运用大数据、智能工具等技术,配备智能化移动执法终端,推进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检测检验、行政执法等业务模块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管信息实时交流、共享的监管网络,实现快速、准确分析问题,研判风险,增强监管“靶向性”,提高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能力。

  (七)加强宣传引导,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建立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以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分级管理模式,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实施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制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发挥行业组织、专家引导作用,积极倡导行业自律。加强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宣传和推广。发挥社会行业组织在自律规范、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的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则、自律规范以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协会等组织参与引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专家智库,发挥专业人员在政策制定、评估等方面的智囊作用。

  3.强化宣传教育,立体化风险交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开展立体化、社会化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程教育,调动包括媒体、行业协会、高校、专家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建设并优化升级越秀区食品药品真假鉴别与宣教基地,开展广泛社区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和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引导健康理性消费行为。

  4.完善投诉举报,调动群众力量广泛监督。扩大宣传,继续深入推行药品有奖举报,落实投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公众及行业内部人士举报药品违法行为。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严格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及奖励资金兑现等措施,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5.加大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定期依法公布抽检信息和黑名单信息,及时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引导舆论和食品药品安全消费。

  (八)建设高素质专业监管队伍。

  1.优化监管人才队伍结构。打造过硬的行政监管队伍、稽查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稽查执法队伍以大专及本科学历为主,重点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化、应急管理等方面素质的培养。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层次技术监督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完善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机制,有计划地培养或引进食品、卫生、检验、生物制品、药包材、医疗器械等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2.强化一线执法人员能力。加大公招公务员和从遴选公务员工作力度,合理扩大基层监管人才队伍规模。制定基层监管各类人才准入标准,配齐配强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人才。大力开展基层监管人才继续教育,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员选拔、培训、考核、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学历层次,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所需专业人才比例。

  3.加强人才培训工作力度。建立科学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体系完整、管理科学、运行顺畅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夯实各类监管人才培训的基础。培养适应科学监管需要的人才队伍,优化监管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统筹推进各类监管人才协调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大力加强政策研究人才队伍、信息化人才队伍、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和新闻宣传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分别设置培训体系,提升各类监管人员业务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不断探索食品药品安全规律,把握发展趋势,从实际监管需求出发,开展食品药品治理能力建设的战略性、前瞻性思考和谋划。紧扣食品药品安全主题,重点研究和解决当前面临的关键和突出问题,逐步健全科学治理体系和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实施的细化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供必要保障。

  区编制和财政部门要建立适应食品药品治理实际需要的保障机制,保障食品药品科学治理体系建设、质量检验经费、装备和重大项目建设经费,确保监管机构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履行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食品药品依法治理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法治精神,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严格监管、推动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治监督体系。创新宣传手段和方法,广泛借助传统及新兴媒介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食品药品守法意识。

  (四)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关部门间横向和省、市、区间纵向的协调联动,健全责任明确、有序高效的安全稳定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组织联系,及时沟通信息,统筹考虑,相互协商,相互衔接,密切配合,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效率。

  (五)强化考核评估,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以科学手段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各部门要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定规划落实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 词 解 释

  1.“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2014年12月中旬,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提出的:“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2.“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4.移动执法终端:利用现代移动终端技术、移动通讯技术、GIS技术、GPS技术,能够执行与无线接口上的传输有关的所有功能的终端装置。执法人员可通过这个装置进行拍照、摄像、录音、GPS定位、查询被监督单位信息、现场打印罚单、打印执法文书等操作的终端装置。

  5.互联网+:2015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首度提出了“互联网+”的概念,强调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制造业、金融业等传统行业的结合与发展。

  6.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推动餐饮企业通过透明厨房和视频厨房的建设,让消费者可直观看到菜品的切配烹饪、冷食类和生食类食品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同时,食物的加工烹饪间(区)、专间、专用操作区域、清洗消毒间(区)等也公开展示。明厨亮灶的目的就是让餐饮服务单位后厨从幕后走到前台,消除部门、餐饮服务单位与公众间信息不对称的障碍,引导公众直接参与食品安全,让消费者来监督,实现食品安全的根本好转。

  7.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者。

  8.食品小摊贩:指商品交易市场或者固定店铺以外,在划定或者临时指定区域内摆摊设点,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食品小餐饮:指有固定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和就餐场所,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的各类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小型餐馆、小快餐店、小吃店、小农家乐等。

    相关文件下载

浏览次数:-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您是第 - 位访问者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联系方式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