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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遴选梅花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地板修缮项目工程建设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5 14:16:26 文章来源:梅花村街 字体大小:【 A- A A+

因梅花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地板损化影响使用,拟进行修缮,现对该项目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梅花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地板修缮项目。

二、遴选范围和内容、选取方式

主要对参与遴选机构的施工组织方案、机构资质、信誉、项目预算等方面实行综合评审,最终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

三、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能够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可查。

(二)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未被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施工企业组织方案、资质、信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价表(含税)及工程清单。

备注:报名材料须一式一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视为有效报名。原件现场校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资料提交时间:自2024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止。上述日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23号(停车场直入)梅花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小姐、谢小姐,020-37634891。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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