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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征集梅花村街道办事处档案整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10:42:57 文章来源:梅花村街 字体大小:【 A- A A+

为更好地开展越秀区梅花村街道办事处的业务档案资料整理工作,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和区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整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的机构报名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服务内容:

(一)按照梅花村街的要求检查档案完整性,对全街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全部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要素包括年份、保管期限、文号类型、成文时间等。

(二)按照文书档案立卷规范对完成整理的文件进行立卷,包括档案号、页码等。

(三)按照档案装订规范进行装订。

(四)对完成装订的档案按文书档案盒的厚度、容量、保管期限、档案号等进行分装,并建立目录表和打印档案盒封面及边条。

(五)整理的文书档案经梅花村街验收合格后,进库上架。注:档案盒由梅花村街提供。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营业执照;

(二)具备档案整理资格的单位;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三、工作期限:三个月内

四、最高限价:48000元

五、参选单位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规章、企业经营理念、企业管理措施方案(机构设置、管理运作流程等)情况;

2.近三年(具体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承担过档案整理项目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与机关单位合作经验丰富者);

3.报价表(含税)。报价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总计**元),不得存在区间值(如总计**-**元),否则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名文件,按无效参选处理;

上述(一)至(三)项材料,原件现场校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公告期:3天(自然日),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8日止。

五、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3年1月31日(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六、报名及提交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道办事处(梅花路6号)二楼221室。

七、选取方式: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家评估公司。

八、我街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资料,确定中选单位后进行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选取结果最终解释权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负责行使。

九、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王小姐、020-38627721。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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