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遴选梅花村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地板修缮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7 10:30:56 文章来源:梅花村街 字体大小:【 A- A A+ 】
因梅花村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地板损坏影响使用,拟进行修缮,现对该修缮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梅花村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地板修缮项目。
(二)项目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共和东路七号一楼。
(三)本修缮项目情况以现场勘查为准。
二、遴选范围和内容、选取方式
主要对参与遴选机构的施工组织方案、机构资质、信誉、项目预算等方面实行综合评审,最终择优确定1家项目施工机构。
三、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修缮工程”服务品目中入驻。
(二)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施工企业组织方案、资质、信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价表(含税,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报名材料须一式一份,装订成册,需封装加盖机构骑缝章,报名资料(不限于以上内容)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视为有效报名。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跨页加盖骑缝章(若提交原件,现场校验后退回),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资料提交时间:自2025年3月27日起至2025年4月2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23号(停车场直入)梅花村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小姐、李小姐,020-31650872。
附件1:梅花村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地板修缮项目报名函.docx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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