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积金新政热点问答
发布日期:2024-12-31 07:57:47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一、首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吗?
是的。但未结清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结清后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如何确定所购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
以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三、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什么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符合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资格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若家庭成员之一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其他家庭成员能否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须为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
五、如何理解《通知》所指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是指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满18周岁,并且子女个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家庭。
六、符合《通知》要求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应提供什么材料?
可以体现家庭子女情况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七、离异、再婚家庭的子女个数如何计算?需提供什么资料?
子女个数计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申请贷款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材料等可证明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八、收养子女是否计入家庭子女个数?
收养子女计入家庭子女个数,申请贷款家庭需提供户口簿或收养登记证等可证明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九、退休年龄如何计算?
退休年龄男性按63岁计算,女性按58岁计算,高级专家、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以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十、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按《通知》政策执行?
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过户抵押,则可以向原贷款办理网点提出按《通知》政策办理的诉求,根据贷款办理网点的指引进行资料修改或者撤销贷款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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