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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面试时,这些住房公积金问题要知道

发布日期:2024-08-07 00:01:34 文章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大小:【 A- A A+

单位应当为哪些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伤病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本市稳定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也属于在职职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怎么定?     

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确定;同一个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入职后什么时候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第二个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应当提交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在单位内部公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等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离职当月,单位是否需要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当月15日后(含当日)离职的,单位应按其离职当月全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当月15日前离职的,离职当月的住房公积金是否缴存,由单位与职工自行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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