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职工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3-04-05 14:30:00 文章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大小:【 A- A A+ 】
1.职工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原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后,新入职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启封,即可继续缴存。
2.职工仍在本市但未重新就业的
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由个人继续缴存。
第一步:办理灵活就业账户启封、托收登记业务。原单位为职工账户办理封存后,职工即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个人缴存。
网上办理
通过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前台办理
通过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前往中心直属网点办理。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封存表(个人缴存)》;
3.《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
4.《委托扣款协议(个人缴存)》;
5.《委托定期扣款申请表(个人缴存)》(原件1份,办理每月定期托收需提供)。
第二步: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了定期扣款的将在约定扣款日自动扣款,未办理定期扣款的需每月自行办理汇缴。
通过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通过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前往中心直属网点办理。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个人缴存)》。
3.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城市就业的
职工在新就业地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且在本市没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没有被依法冻结的,可直接向新就业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广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无需再回来广州中心办理。
4.职工离开本市但未在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1.非本市户籍;
2.账户封存满半年(社保已停缴半年);
3.在本市没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没有被依法冻结的。
通过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提取。
(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
通过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前往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非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需提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职工在同一时间只能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已在两个或以上城市开设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只保留其中一个账户,其他的立刻办理封存,封存后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账户异地转移或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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