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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不是夫妻或亲属关系能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发布日期:2023-03-05 14:26:11 文章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大小:【 A- A A+

只有夫妻、父母、子女才能共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非夫妻关系或非亲属关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只要均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就可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2)符合本市人才购房政策且持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形不予贷款

1.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2.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3.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5.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6.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7.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8.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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