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政府网
关注·广州越秀发布
微信公众号
主办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融媒体中心
智慧越秀VR旅游平台
网站大数据分析平台
“随心享”定制

【公积金】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25-01-25 09:48:45 文章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大小:【 A- A A+

  

问:我和女朋友准备一起买房结婚,请问可以一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只要是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可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的条件

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予贷款情形  

1、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2、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3、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5、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6、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7、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8、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 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 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 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 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相关文件下载

浏览次数:-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您是第 - 位访问者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联系方式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