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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24-02-13 07:32:42 文章来源: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 字体大小:【 A- A A+

1、父母离异了,如何享受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

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2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2、取得教师资格证、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后的“继续教育”是否属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内?

答:纳税人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续年度的进修、学习及年审等继续教育,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


3、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个税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3000元/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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