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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积分入学!越秀最新实施办法印发

发布日期:2025-04-18 14:24:45 文章来源:广州越秀政府网 字体大小:【 A- A A+

为进一步做好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越秀区教育局印发《2025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部分内容如下:  

适龄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

适龄随迁子女是指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与当年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年龄范围相一致),或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来穗人员子女。

申请入学年级: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保障性入学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申请越秀区义务教育学位,按《广州市越秀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安排学位,具体申请方式详见该细则。

符合《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申请越秀区义务教育学位,按照该细则统筹安排学位,具体申请方式详见该细则。 

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  

不符合本细则第五条保障性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制的方式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位,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积分系统)报名申请入学。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

(1)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居住满一年。

(2)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满一年以上。

2.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

(1)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居住满一年。

(2)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满一年以上。

(3)申请人子女为越秀区公办小学在读六年级学生。

对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且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其子女在读越秀区公办小学六年级的,可根据其子女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累计学籍时长(按学期)给予一定分值赋分。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时长以广州市学籍系统的学籍数据为准。

  
积分制入学申报时间 

积分制入学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5月7日9:00至5月20日17:00申请时所提交的积分资料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积分制入学申请流程:

附件1 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申请流程_01.png

  
  
越秀区积分制服务窗口一览表 
  

附件4 广州市越秀区积分制服务窗口一览表_Sheet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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