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English
市民来电咨询符合领取广州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否一定要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否则超过两个月就不能申请。话务员已按知识点《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号)【办理查询】 》解答,其不解。现市民希望相关部门告知目前文件内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是否一定要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失业保险金。望告知,谢谢!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联系方式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