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English
已电话回复市民,若分割后不涉及装修工程,无需申报消防验收,若涉及则按相关规定申报验收。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联系方式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