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信息 | |
|---|---|
| 回复单位 | 区人社局 |
| 回复情况 |
您好,已于2026-08-19与您电话沟通。您咨询的事项已作出指引和解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工作人员于2026年8月19日致电您告知上述规定并作指引与解答,您表示已知悉。 |
| 答复时间 | 2026-08-19 |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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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已于2026-08-19与您电话沟通。您咨询的事项已作出指引和解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工作人员于2026年8月19日致电您告知上述规定并作指引与解答,您表示已知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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