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境外、异地、死亡)查阅档案及开具与档案相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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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xml:namespace>
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境外、异地、死亡)查阅档案及开具与档案相关的证明。
二、设定依据:
《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粤劳社〔2006〕188号)。
三、申请条件:
越秀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死亡、境外、异地)。
四、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2.已故退休人员直系亲属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3.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公证书原件。
4.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及单位经办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
5.政府机构的协办函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单位)向档案保管单位提出查阅申请;
2.档案保管人员查阅档案后按规定开具相关档案证明,并进行登记备案;
3.申请人(单位)领取相关档案证明。
六、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七、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八、办理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九、办理地点:
广州市西华路新桥街5-7号。
十、联系电话:
020-88901513。
十一、收费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