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政府网
关注·广州越秀发布
微信公众号
主办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融媒体中心
智慧越秀VR旅游平台
网站大数据分析平台
“随心享”定制

关于公开征集梅花村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及司法所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3 15:27:47 文章来源:梅花村街 字体大小:【 A- A A+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拟公开征集符合资格的机构承接物业管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梅花村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及司法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二、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企业;

(六)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可查。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机构简介;

2.近三年(具体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承担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情况(以与机关单位合作经验丰富为佳)。

3.服务方案;

4.报价表(含税)。

上述(一)至(四)项材料,原件现场校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公告期:3天(自然日),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止。

五、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1日(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六、报名及提交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道办事处(梅花路6号)二楼221室(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七、选取方式: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家物业管理服务机构。

八、我街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资料,确定中选单位后进行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选取结果最终解释权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负责行使。

九、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吴小姐、020-38627721。

附件1:梅花村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报名函.docx

附件2:梅花村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及司法所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需求.docx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梅花村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3日


    相关文件下载

浏览次数:-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您是第 - 位访问者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联系方式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