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抽查监督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2 18:41:26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州市越秀区粤广培训中心等25家社会组织:
经查,你单位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你单位登记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已不在登记住所办公,且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抽查监督通知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我局(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127号3楼社工科,电话:020-83184035)领取《抽查监督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文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接受监督检查,逾期未至的,我局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等有关规定处理。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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