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越秀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系列宣传活动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08 14:07:5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共产党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现公开遴选2024年越秀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系列宣传活动项目承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越秀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系列宣传活动
(二)项目实施范围:广州市越秀区
(三)项目背景和项目内容:为推动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及安全知识普及,促进出租屋信用承诺“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增强出租屋相关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和预防能力,我委计划开展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系列宣传活动,内容包括宣传服务集市、诚信出租屋评选、出租屋消防安全演练等三个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
二、遴选范围和内容
综合评估参选机构的整体资质条件、项目方案、同类项目完成情况、团队配置等方面。由本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确定1家承接机构。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两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三)具有与本项服务相关的项目经验;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两份,制订成册(封存提交),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申请,则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方案(含经费支出计划);
(四)以往承接相关项目资料(提供协议、方案、成果等复印件);
(五)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采取直送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相关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402室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20-83268007
七、其他说明
(一)中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本次征集结果。
(二)本公告在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相关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