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丘逢甲纪念雕像设计制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30 15:53:36 文章来源: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丘逢甲纪念雕像设计制作”是非政府采购项目。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背景
为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纪念和缅怀丘逢甲这位爱国英雄和民族英雄,进一步提升万木草堂陈列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重要载体地位,我局计划在万木草堂门前空间设置丘逢甲纪念雕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制作服务单位,并发布本公告。
二、基本情况
(一)实施时间:2024年11月20日前交付;
(二)服务内容:及时完成并提供丘逢甲纪念雕像的设计稿,完成雕像制作,提供运输并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
(三)实施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万木草堂门前空间。
三、费用情况
(一)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3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委托条件和合作内容
(一)意向单位需具备项目服务相关的资质、经验及案例;
(二)意向单位项目参与人员应当具有满足项目的专业能力和执业资格;
(三)意向单位应当满足采购的服务要求,负责提供设计、制作、安装及运输等服务。
五、报名要求
意向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以下顺序整理,现场提交报名资料1套至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评审文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等。
六、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
(一)资格审查:意向单位提供“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单位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予参加综合评审);
(二)综合评审:资格审查后,由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召开综合评审会议;
(三)评审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公司相关业绩证明
4.主要项目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
5.报价书
6.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
7.承诺负责雕像设计、制作、安装及运输等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好,一正贰副提交叁份。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公示确认
综合评审会议结果将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择期与承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届时由合作双方商议确定。
七、联系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投递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8号916室
(三)联系人:宁迪
(四)联系电话:020-87624907
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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