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越秀区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6 17:06:12 文章来源:越秀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A- A A+ 】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越秀区民政局拟公开遴选社会组织承接2024年越秀区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越秀区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对美好婚姻家庭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挖掘并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大力推动行业发展以及为辖区内的居民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依托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前辅导、家庭组建、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离婚调解疏导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将“跨省通办”婚姻家庭纳入服务范围,促进婚姻家庭幸福和谐。开展婚姻家庭线上辅导,将家庭辅导和好家风建设宣传活动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和好家风建设活动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平台。
三、“婚姻家庭辅导”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对象:在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相关婚姻问题、办理结婚登记、协议离婚登记的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以线上婚姻家庭辅导为主,探索家庭辅导、家风建设服务恒常化;以线下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离婚调解疏导、心理咨询等服务相结合的形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适切的服务。
(三)项目经费:24万元/年。
(四)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一年。
(五)服务指标要求:
四、报名条件
(一)机构应为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近5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二)机构具有以下资质之一:1、社会工作服务;2、法律援助服务;3、心理咨询服务;4、婚姻家庭辅导;
(三)机构融资能力强,能自筹资金用于开展本项目;
(四)机构拥有专业服务支持性资源,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督导1名(拥有5年以上婚姻家庭辅导、婚俗改革宣导经验),为项目运作提供理论咨询和实务指导;
(五)机构动员社会资源能力强,能够有效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建立心理咨询师、社工、法律援助等兼职跨专业团队,为越秀区市民提供专业优质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六)投标人具备2年以上相关服务经验,为项目运作提供必要的业务基础。
(七)投标人能根据家婚姻家庭辅导项目的实际需要,设计特色服务,树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品牌。
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配置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报名方式
报名社会组织可将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9点至12点。
(二)报名地点: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110号)。
联系人:吴桂婷;联系电话:020-83814282
八、评审方式
我处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社会组织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
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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