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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14 11:14:37 文章来源:区建设水务局 字体大小:【 A- A A+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已完成编制,根据《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指引》规定,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10天

  二、公示期限: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3日

  三、委托单位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四、公示内容:

  (一)工作范围。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项目的研究范围以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实施范围划定。主要分为新河浦片区和达道路片区,共36.6公顷。新河浦路片区:包含新河浦路和合群一马路两侧沿街建筑,东山大街-龟岗大马路-署前路两侧沿街建筑,以及新河浦、江岭、瓦窑、恤孤院路等片区,其中拟实施改造对象70栋。达道路片区:包含达道路两侧沿街建筑,寺右新马路两侧沿街建筑,其中拟实施改造对象17栋。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安排,本次仅针对以上区域调查评估内容进行公示。

  (二)调查结论

  本项目范围位于东川路-龟岗-达道路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内。经现场摸查及相关规划核查,本次调查范围涉及1处历史文化街区-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本项目范围内涉及历史文化资源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推荐一类传统街巷、推荐二类传统街巷、历史水系、古树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附注

  1. 该成果为简本,以最终审批版为准。

  2. 利益相关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东川路2号),邮政编码510080。

  咨询电话:020-37668829。

  3. 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3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截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 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 查询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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