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广府非遗保护实践成果展策划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3 15:37:36 文章来源: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府文化(越秀)生态保护实验区自2015年入选为广东省第二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来,越秀区大力弘扬传承广府文化,取得了丰硕的保护实践成果。恰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我国通过二十周年,特举办本次展览,挑选具有广府文化代表性的非遗项目,以文献、视频、图文、实物、作品、多媒体互动、非遗体验等形式向市民群众生动展示广府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谱写古越今秀在新时代的华章。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策划服务单位,并发布本公告。
一、展览举办时间
2024年9月12日-9月20日
二、委托原则和合作内容
1.意向单位需具有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展览策划经验与案例,以及熟悉非物质文化遗产、广府文化专业知识的人员;
2.意向单位须具备民事责任承担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受委托合作单位,需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负责承办展览的具体筹备开展工作,包括:展品征集、展品资料整理、展览视觉设计、展览内容策划、现场布撤展、展品安全保障、展览开幕式、展览推广宣传、展览物料等服务。
三、委托合作费用
以上委托合作投入预算,不得超过20万元。
四、报名要求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三份,供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意向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展览策划服务方案。意向单位应提供包含本次展览的策划服务内容及策展思路、展览现场展示特色、项目时间安排及投入预算、需提前解决的问题等内容的具体方案;
3.意向单位过往承办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公共文化服务展览、活动的成功案例及其服务满意度评价材料。
五、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意向单位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予参加综合评审。
2.综合评审。资格审查结束后,我馆将举行综合评审会议审定征集结果。
六、公示及签约
征集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择期与入围单位签定委托合作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届时由合作双方商议确定。
七、联系方式
1.纸质版报名资料提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39号越秀区文化艺术中心二楼。
2.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
3.电子版报名资料提交邮箱:yxqwhg@163.com。
4.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70878。
附件:2024年广府非遗保护实践成果展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广州市越秀区文化馆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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