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遴选“暖心家园”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0 17:59:4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计生特殊家庭“暖心家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计生协〔2024〕6号)、《关于印发《越秀区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越计生协〔2024〕4号)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大东街实际情况,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大东街“暖心家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暖心家园”项目;
(二)服务内容:打造“暖心家园服务阵地,为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是“康乃馨”失独家庭提供交流活动的固定场所,开展有益于计生特殊家庭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丰富目标人群的精神生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深入开展“暖心行动”服务,进一步加强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让计生特殊家庭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温暖,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计生特殊家庭的氛围;
(三)项目概况:建设一支稳定、专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心理援助、紧急救助、联谊交流、走访慰问、生活照料、健康关怀宣传倡导等精准帮扶活动;
(四)项目经费:财政资金。严格按市区关于“暖心家园”建设要求和任务内容开展,严格按批准的项目计划、协议等开展活动,严格落实财政经费制度相关规定。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要做到票据真实、账目清晰。
二、参加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能够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二)具有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相关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三)具有履行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
(五)近一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和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六)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分包、转包。
三、采购方式
主要对参与遴选机构的项目实施方案、机构资质、信誉、项目团队人员资质等方面实行综合评审,最终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
四、申请单位须提交的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接机构资质、信誉、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六)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料、承诺书及其他资料。(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视为有效报名。原件现场校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其他
(一)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5日;
(二)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5日;
(三)提交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东源东街17号一楼公服办,联系人符佳盈:17701936553;
(四)我街将对报名有效的单位进行审查,中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本次征集结果。
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0日
相关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