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六榕街道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建设及运营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7 16:41:0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4〕3号)要求,结合六榕街实际情况,拟公开征集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运营我街长者饭堂助餐配餐服务项目,以提升我街长者饭堂助餐配餐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越秀区六榕街道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
(二)项目类别:建设及运营服务
(三)服务设施:我街提供场地,用于长者饭堂使用,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接具体的建设及运营。
(四)合作内容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4〕3号)等市、区民政部门制定的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定,遵守国家、地方性有关法律、法规,现征集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建设运营我街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
1.长者饭堂的建设
长者饭堂的场地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具备以下条件:
(1)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小于30㎡,集中就餐区使用面积不小于25㎡,能够容纳1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
(2)设有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无障碍设施并进行适老化改造;
(3)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设置就餐等功能区,并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用具、空调等设施设备;
(4)按规定在场所内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安全承诺书等制度以及助餐配餐服务信息等;
(5)符合本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关规定。
2.长者饭堂的运营
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运营我街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居家老年人提供制餐、配餐、分餐、就餐、送餐等服务的活动。
二、 报名要求
(一)报名机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的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
2.有与开展助餐配餐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其中,运营机构在长者饭堂场地内制作、加工、分餐或者分餐并消毒餐具的,应符合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有关规定,中标后承诺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运营经验、资金实力;
4.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遴选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结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4〕3号)要求、广州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指标指引,制定六榕街道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
3.过往项目经验和业绩;
4.报名机构根据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日常管理要求,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5.报名机构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6.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报名机构报名,资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
7.报名文件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 3 份,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三、补贴资助
按照《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4〕3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合作周期
合作周期为三年(具体以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五、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公告时间:2024年 5 月 28日 - 6月3 日。
(二)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6 月 7 日
18:00止。
(三)递交资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六榕街道办事处(越秀区六榕路129号三楼)公共服务办公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姚女士 83306551 。
六、中选机构的确定
根据报名机构所提供的资料,综合考虑其企业资质、过往业绩、建设及运营方案等多个维度,进行全面的综合评定。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六榕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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